洪倪/偷粽賊

三小時火車,再轉兩小時客運,五小時的移動,她終於回到了西部沿海的老家。盯著車窗外灰灰綠綠的休耕農地思考,怪了,這裡不是難建設的山區,也不是台灣極南或極東的一角,怎麼大眾交通如此不足。沒有火車站也沒有高鐵站,像著色本裡被漏掉的一塊,總是空白。
伸展了久坐導致僵直的腰桿,返鄉變成一種折騰,回家次數隨著年齡增長而遞減——也因此,她抓緊每一次機會偷東西。對的,她是一名賊,一名女兒賊。
老家的物資一點一滴地被囓去
仔細回想,賊竊之有年,大概從高中住校時期便開始偷。每周日下午,準備收假回學校宿舍時,便會在客廳搜刮一些乾糧。阿公早頓配茶的孔雀餅乾,時常進到賊與舍友夜間讀書後的胃袋裡;也偷日用品,洗髮精、香皂、衛生棉、牙膏……無一倖免。但她絕不偷錢,只偷物資,這是賊的原則。
「細漢偷挽匏,大漢偷牽牛。」出社會後即使遠在台北工作,她依然賊性不改,每隔幾個月就回老家補些水果跟南北乾貨。老家的物資總是一點一滴地被賊囓去,「飼鳥鼠,咬布袋。」大概是如此。賊常想,我回家這樣偷,多少可以縮短台灣的世代貧富差距吧。倒把自己當成廖添丁了。
出社會工作幾年,賊逐漸脫離這世代朗朗上口的28K。雖然收入比初期好了一些,但在北部的高租金下也只是活得還可以。為了降低花費,她時常到便利商店購買即期品:八點後鮮食區上65折貼紙是她最愛的Logo、抓不準進貨量的超商便是她的愛店。
其實賊小時候,家裡環境不算太好。孩子太多,靠一個女人養大還真辛苦。女人小時候家裡也窮,無法讓她繼續升學,因此特別重視教育。雖說在偏鄉,但她還是咬著牙把每個孩子都送去補習,學一些ABC狗咬豬,她聽不太懂的東西。賊知道自己能補習,已經比村裡其他人家的小孩有資源多了,但比起花錢補英文,她有其他更想學的。
賊與手足們很早就習慣生存以上、生活未滿的真諦:選實用的,比選喜歡的重要。即使想喝巧克力味的調味乳,但牛奶就得買原味的才營養;其實喜歡體育,但國中還是必須放棄體育班改念升學班。物盡其用,一件裙子從老大穿到老四,要不是老么是男孩,不然幼稚園的畢業典禮上,也得穿上那件黑點點洋裝。
這家人幾乎沒有全家出遊的回憶,旅行太奢侈,到隔壁縣的外婆家過夜就算國旅了。有次,女人從電視上看到嘉南羊乳的廣告,覺得對孩子身體好。很快地,家門口的紅油漆鐵門被鐵絲隨意地鎖上保溫箱。
國小有幾年,賊與弟妹們早起時都要喝上一瓶燙嘴的羊奶。賊知道羊奶貴,但她其實一點也不喜歡那股羶味,上學時經過早餐店,總羨慕地盯著別人喝上面附有玩具的國農牛乳。
女人看著帳單,低頭呢喃,孩子看著電視,把音量轉小。「這貴參參,袂當討債。」女人繳羊奶費時,總不經意地說起。
其實養小孩最驚悚的不只花錢
賊小時候有過很多夢想,看雅典奧運會時感動得熱淚,想當跆拳道國手,也想學射箭出國去比賽。於是用注音文寫了封家書給母親:「媽媽,我ㄏㄨㄟˋ很認真去ㄒㄩㄝˊ,不ㄏㄨㄟˋ半途而ㄈㄟˋ,可以ㄖㄤˋ我去ㄒㄩㄝˊ射劍嗎?」
後來母親繼續編織漁網賺錢,賊繼續補英文,各司其職。雖然彼時才八歲,但賊也識相地閉嘴不再提學才藝的事。在荒蕪的偏鄉,基礎教育最重要的建設就是英文補習班(好像學了英文人生就會不同),而射箭場跟跆拳道館,這種華麗的嗜好只需存在於電視裡,看別人熱血就好。
賊好羨慕那些運動員,總覺得自己是塊璞玉。長大後,她自己花錢去學跆拳道,下班累成狗的時候去。雖然看著自幼就練到黑帶的台北小孩有些羨慕,雖然自己的筋骨已經有點太硬,但對於每一次課堂裡的踢腿依然滿意。
終於獲得白黃帶的那天,賊忽然對練跆拳道感到疲累,漸漸停練了。原來之前能在繁忙的工作空檔中練下去,消耗的能量來源都取自過去的遺憾。開始工作後,賊隱約回想過,那時一家多口經濟壓力全壓在身上的母親,收到女兒的家書是什麼心情呢?
孩子們都畢業後,母親的生活應該有餘裕許多。但養小孩最驚悚的不只花錢,而是它將抹煞掉母親想對「自己」好一點的念頭。母親已經習慣現在看來有些自虐的極簡生活,多了點錢也不太花。
衣服就穿賊穿膩的,鞋子穿賊穿舊的(奇怪的是,買給她的新鞋是不太穿的)。冰箱裡永遠是熱了又熱的剩菜,母親似乎覺得只有咬不動的東西可以是廚餘,食物不全進到胃裡對不起世界。
不只一次吃到腸胃炎掛急診,住在家裡的二姊拍了母親在病床上吊著點滴的照片到五個孩子的群組,賊氣得想打電話訓斥母親。但她忍住了,沒有人可以指責母親這種行為,因為賊的出生便是造就這結果的一環。
她能做的,就是在每一次返鄉偷物資的同時,把冰箱裡封上保鮮膜的剩食也偷偷倒掉。說到底,賊在台北買即期品的行為,跟鄉下吃剩菜的母親概念上沒什麼不同。差別大概是年輕人的腸胃比較好。
生怕被發現自己活得有多自私
賊印象很深,小時候舊家只有一個臥室有裝冷氣——夜裡睡前才能啟用,並且定時三個鐘頭。有年夏天,大概是圖書館沒開的周一,沒有免費冷氣吹的賊躺在涼蓆上熱到有些發火。她決定去洗個冷水澡,並在午後偷偷享用冷氣這個世上最偉大的發明。邊吹涼風邊看書,好不快活。
腳步聲從樓梯間快速響起,下一秒房門被打開,母親滿頭大汗地瞪著賊喊道:「妳怎麼可以那麼自私。」
從此,賊不敢在白天開冷氣,往後在外租屋,白天的冷氣依然是她記憶裡的奢侈消費。這股「吃苦」氛圍在這個家默默流行,好像在比誰更能忍:代價是身上的痱子或吊點滴一包。與母親相處更久的二姊,似乎被影響地愈深。例如賊去染了一頭金髮,二姊看到時只說了兩句話:「多少錢?」「浪費錢。」
對於花錢買娛樂感到不安,這情況直到賊出社會工作後才漸漸被抹去。但罪惡感還是隱匿在血液裡,總在生活中不時鑽出來,例如腳底按摩的時候,又或者唱卡拉OK的瞬間。
這趟端午返鄉,家裡照舊不開冷氣,但賊已經受不了,晚餐時拿了遙控器打開客廳的冷氣。
「為什麼要這樣對待自己?電費沒貴成這樣。」賊對著母親跟姊姊們喊話。
假期最後一天,賊打算偷兩顆肉粽回台北嘗嘗。母親過去一直對賊的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還會主動補上一些水果什麼的。
「那個肉粽留下來,給弟弟吃吧。」母親說。
賊不敢置信,她聽到了什麼呢?母親認為賊不喜歡吃肉粽,沒必要帶走,留給喜歡吃的弟弟比較合理。賊確實沒有特別喜歡吃粽子,但這是兩回事,若什麼都帶不走,她就像沒回家過一樣。
客廳裡母女對峙,大門突然被推開。
連假來訪的阿姨釐清原委後,初步判定母親有錯在先:指示女兒讓出兩顆肉粽給兒子,乍聽之下確實太糟糕。
母親不願讓結果停在敗訴上,開始翻舊帳,「妳每次打電話給我,只會問八卦!」她抱怨:「還什麼東西都往台北搬。」
賊啞口許久。她只是想找話題跟母親聊天。
她不知道該怎麼沒有名目地打電話回家,也不敢與家人分享台北的生活,生怕被發現自己活得有多自私。
多年來,賊與母親一直維持著奇怪的供給關係,還常以女兒賊這個名號沾沾自喜。每次打包的東西愈滿,彷彿受到的疼愛愈多,心中產生了被寵溺的錯覺。
上客運前,我依舊偷了一顆肉粽走。確實,我沒有很喜歡吃粽子,但必須從這個家帶走些什麼。待我中秋回來,還是會繼續偷,春節也偷,明年端午再偷。但不再偷偷想念,要練習如何沒有名目地打電話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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